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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 嘱
立遗嘱人:赵XX
遗嘱内容:我今年已经76岁,自从老伴去世后,我的身体一直多病。由于儿子赵X在外地生活,不在我身边,我的日常生活主要由邻居王XX给予照顾。特别是近半年来,我患病住院,邻居王XX像我自己的子女一样照顾我。因此我决定,在我去世后,属于我个人的私有财产两间二层楼房,归我邻居王XX所有。这两间房屋坐落在XX市XX区XX街XX段XX号,房号为三栋二单元221号。
立遗嘱人:赵XX(盖章)
在场见证人:关XX(盖章签字)
李XX(盖章签字)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