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中 止 执 行 书
申请人:唐立富,男,31岁,汉族,XX省XX市人,农民,现住XX省XX县XX乡XX村。
申请人:唐立贵,男,29岁,汉族,XX省XX市人,农民,现住XX省XX县XX乡XX村。
申请人:唐立有,男,27岁,汉族,XX省XX市人,农民,现住XX省XX县XX乡XX村。
请求事项:中止执行(XXXX)X民初字第41号民事判决。
事实与理由:在原告姜XX诉被告唐XX损害赔偿一案中,你院于XXXX年X月X日作出(XXXX)X民初字第41号民事判决,决定由被告唐XX赔偿原告姜XX人民币XXX元,负担诉讼费XXX元,总计XXXX元。对此判决,我们无异议。但在判决书送达后,尚没来得及执行时,被告唐XX因心脏病突发于XXXX年X月X日死亡。唐XX虽有遗产,但申请人正在对此遗产进行分割,在确定了各继承人的遗产分额之后,申请人将按遗产份额,确定清偿唐XX债务的义务。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特提出申请,要求中止执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赔偿义务。
此致
XX省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唐立富
申请人:唐立贵
申请人:唐立有
XXX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