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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国歌跳艳舞涉嫌违法
发表日期: 2008/7/24 21:00:27 阅读次数: 4619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酒吧新年变味 演奏国歌烘托三点式激情艳舞

中国风网 2004-1-2 8:33:57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2003年12月31日晚9点25分,庄严的国歌声从沈阳市和平区圣马可酒吧传出。然而,这庄严的国歌却是在喧闹的酒吧里,一位顾客以500元人民币的高价拍来的……

  新年夜上演“拍卖秀”

  2003年12月31日晚9时,记者一行五人来到了和平区圣马可酒吧,酒吧里坐满了推杯换盏的年轻人,舞台上一个光头歌手在乐队的伴奏下演唱着流行歌曲。

  9点15分左右,舞台上的光头歌手突然停止了演唱,他拿着麦克风说:“下面圣马可酒吧的新年拍卖会开始了,我们要给大家带来一个别样的新年夜。”这时,一名服务生用托盘端上了一杯鸡尾酒,光头歌手说:“这是今天晚上的拍卖品,名叫‘蓝色夏威夷’的鸡尾酒,现在开始无底价拍卖,每当拍到一个整数的时候,无论报价人是不是最后的买家,我们舞台上的乐队都要赠送他一首歌曲,现在开始。”

  随后,台下的人们开始不停喊价,果然每当有人报价到一个整数的时候,台上的乐队就会演奏一段流行音乐,人们在音乐的刺激下不断地将价格提高。

  当鸡尾酒的价格喊到300元的时候,一段电视剧《戏说乾隆》的主题歌响起以后,光头歌手说:“希望这杯酒能给喊价300元的这位大哥带来皇帝般的感觉。”随即,台下的人们发出一阵笑声和起哄声。

  但是很快300元的价格又被打破了,价格一路上涨到500元,这时让记者难以置信的一幕上演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光头歌手宣布“‘蓝色夏威夷’属于喊价500元的X先生”,随后X先生在国歌的伴奏下上台将鸡尾酒拿走,光头歌手又让乐队演奏了一段国歌后说:“X先生是今天晚上拍卖的冠军,这首歌是专门送给冠军的。”在整个奏国歌的过程中,记者注意到整个酒吧内的大约100多人没有一个人在奏国歌时起立,反而在光头歌手的鼓动下嬉笑、打闹、起哄。

  三点式激情艳舞

  记者还没从国歌“拍卖秀”中缓过神来,酒吧又推出了一个让人“热血沸腾”的“好戏”。在一段迪士高音乐中,一个穿着胸衣、三角裤的性感女郎走上舞台,一会儿踢腿,一会儿劈叉,动作挑逗且不堪入目,台下的一些看客甚至纷纷离开座位,将艳舞女郎表演的舞台围上。

  亵渎国歌是违法行为

  “圣马可酒吧在拍卖鸡尾酒的时候奏国歌是一种亵渎国歌庄严性的表示,是一种违法行为。”辽宁申胜律师事务所刘文舸律师如是说。他告诉记者,国歌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歌。然而,由于我国至今没有为国歌立法,在宪法中也没有为其单列专门条款,一些人在日常生活中对国歌缺乏起码的尊重和爱护。 令人欣慰的是,去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在《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建议 》中,将“宪法第四章章名‘国旗、国徽、首都’修改为‘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第一百三十六条增加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届时,使用国歌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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