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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 交 诉 讼 费 申 请 书
申请人:孙XX,男,27岁,汉族,农民,现住XX省XX县XX乡XX村。
案由和要求:损害赔偿;要求缓交诉讼费。
申请理由:XXXX年X月X日下午二时许,因宅基地纠纷,我被邻居张XX用铁棒打伤,造成背部、腿部软组织挫伤,脑震荡,而且右手一根手指被打折,不得不住进XX县医院治疗。住院20天出院,总计花医疗费XXXXX元。
我家经济状况十分困难。父亲因患脑血栓而瘫痪在床,全家人平素生活就十分困难,我住院的花销全是向亲友暂借的(向亲友借钱的借据及医药费收据,均附在起诉状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我的这些损失应该由致害人张XX承担,可是他拒不承担,我只好诉至法院。由于我支付的医药费等费用太多,使我无力再交诉讼费,根据2006年12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7条第(2)项、第(4)项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缓交诉讼费申请,请准许。
此致
XX省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孙XX
XXXX年X月X日
附:书面证明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