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律师咨询电话:13704033788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分 类 导 航
【专业服务】
┝ 专业服务
【典型案例】
┝ 婚姻家庭
┝ 房地产
┝ 金融
┝ 劳动争议
┝ 刑事
┝ 李继森
┝ 商品房买卖
┝ 尹富荣
【法律文书】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仲裁文书
┝ 律师文书
┝ 赔偿诉讼
┝ 公证文书
┝ 其它文书
┝ 起诉与答辩
┝ 上诉与答辩
┝ 辩护与代理
┝ 申请与申诉
┝ 协议与证明
【法律法规】
┝ 行政
┝ 刑事
┝ 经济
┝ 民事
┝ 劳动
┝ 房地产
┝ 婚姻
┝ 教育
┝ 律师
┝ 执行
【合同范本】
┝ 房产合同
┝ 合伙合同
┝ 招投标书
┝ 产权合同
┝ 证券合同
┝ 委托合同
┝ 技术合同
┝ 借款合同
┝ 公司合同
┝ 承包经营
┝ 劳动合同
┝ 服务合同
┝ 租赁合同
┝ 承揽合同
┝ 买卖合同
【诉讼常识】
┝ 诉讼常识
【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
【律师随笔】
┝ 律师随笔
【民事案例】
┝ 信用卡纠纷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伤情鉴定申请书
 民事上诉案件答辩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债务人申请破产时,提供破产预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友人博客收藏
 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离婚答辩状
 自诉案件上诉状
 精神病鉴定申请书
 从无期徒刑到无罪释放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合同范本证券合同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发表日期: 2008/6/8 11:58:03 阅读次数: 41854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甲方: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公司证券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接受其证券上市。

  本协议所称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

  第三条乙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时修订的任何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并交纳任何到期的上市费用。

  第四条乙方同意以下有关涉及终止上市的安排,承诺将其载入公司章程并遵守:

  (一)乙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乙方股东大会如对上述内容作出修改,应当得到乙方所有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乙方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上述协议于乙方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七条乙方应当遵守对其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有关规则、办法和通知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条中的规则。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时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种承诺,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当遵守。

  第八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九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股票上市初费为30,000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总股本为收费依据,总股本不超过5,000万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5,000万的,每增加1,000万,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500元。

  可转换债券上市初费按可转换债券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30,000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可转换债券总额为收费依据,可转换债券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1亿元的,每增加2,000万元,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其他衍生品种的收费标准由甲方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予以实施。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后第二个月至终止上市的当月止,在每月五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和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每日按应交纳金额的0.03%收取滞纳金。

  第十一条乙方证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证券被终止上市后,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日之后的三十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上一篇: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下一篇:信托合同文本格式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9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最好的![url=http://www.kyfei.com]网站推广软件[/url],[url=http://www.kyfei.com]网络推广软件[/url],
提供网站推广软件OEM贴牌业务!带注册机!
[img]http://www.kyfei.com/pic/gg.gif[/img] [Q1NKPZrR 2017/3/11 15:00:25]
 最好的![url=http://www.kyfei.com]网站推广软件[/url],[url=http://www.kyfei.com]网络推广软件[/url],
提供网站推广软件OEM贴牌业务!带注册机!
[img]http://www.kyfei.com/pic/gg.gif[/img] [tWL7VjIN 2017/2/17 5:24:08]
 最好的![url=http://www.kyfei.com]网站推广软件[/url],[url=http://www.kyfei.com]网络推广软件[/url],
提供网站推广软件OEM贴牌业务!带注册机!
[img]http://www.kyfei.com/pic/gg.gif[/img] [MTKwi6m9 2016/4/4 12:28:20]
 最好的![url=http://www.kyfei.com]网站推广软件[/url],[url=http://www.kyfei.com]网络推广软件[/url],
提供网站推广软件OEM贴牌业务!带注册机!
[img]http://www.kyfei.com/pic/gg.gif[/img] [EMrfV1Rr 2016/3/9 13:59:51]
第1页,共23页,共90条评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7-2008 辽宁律师服务网-刘文舸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2号皇朝万鑫国际大厦A座42层
办公电话:024-82705555 传真:024-22781101 手机:15840429792 联系人:穆爽 助理律师
辽ICP备09003291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